咨询热线:

189-3302-9986

0660-3326146

您所在的位置: 汕尾市刑辩律师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电话号码:0660-3326146

手机号码:18933029986

邮箱地址:1204383989@qq.com

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法律知识

逃兵要判刑吗?

  凡是有逃离部队行为的,就要判刑吗?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任何逃避兵役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任何逃避兵役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部队是执行任务的武装集团,它是由若干指挥员、战斗员组成的具有高度统一性、纪律性的战斗集体。该行为不仅削弱部队的战斗力,而且妨害国家的国防军事利益。特别是这类犯罪发生在战时,危害将更大。因此,我们要坚决反对制止和这种行为。

  但是,我军是人民的军队,有坚强的政治思想工作,对于逃兵历来采取说服教育欢迎归队的政策。从过去发生的私自逃离部队现象看,逃跑者多数属于入伍不久的新战士,引起逃跑的原因 ,大都有是因为想家,或家中有事请假未准示,或受到批评和与同志闹了意见等。对这些情节我们要作具体分析,不能凡是有逃跑行为的就作为犯罪来追究,特别是许多新同志,在尚不知逃跑行为是违反国法军纪的情况下,我们要着重于教育,不要动辄诉诸于军法惩办。

  当然,对于那些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逃跑行为,还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惩治军人违反职责暂行条例》每六条规定,"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是畏罪潜逃,或逃离部队后又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就要按数罪并罚的原则一并从重处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shanwei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18933029986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