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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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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有没有那些途径能减轻自身的事故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一般都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比例的,那么,有没有那些途径能减轻自身的事故责任呢?汕尾律师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责任不仅对赔偿责任具有关键意义,对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来说,还影响其是否承担法定的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事故责任紧密相关。依照解释,可分为三种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一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被认定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形;

  二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3人以上,被认定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形;

  三 、交通事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被认定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情形。 此外,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加重情节中的认定,事故责任大小也是依照标准之一。 了解到事故责任的重要性,那么减轻自身的事故责任意义重大,事故责任的减小途径可以有如下一些:

  1、事故发生后,通过拍照或是寻找人证等途径保留事故现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2、交警赶到后,积极配合交警进行事故成因调查,不可伪证或是逃逸;

  3、向专业的交通事故人士如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咨询案件的处理方法;

  4、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相关事宜通过法庭辩论、质证等减弱事故认定书中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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