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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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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导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肇事司机由于害怕承担责任或者过于匆忙还开车淘宝或者弃车而去,没有及时采取相关的措施拯救被害人的行为。

  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责任人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就不同。

  1、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受害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人要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可以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机动车一般都有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付问题上,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不足的部分由有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支付;机动车驾驶员无支付能力的,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支付(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该基金支付办法)。但如果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赔偿的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赔偿。

  3、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领取,简单来书,是丧失了驾驶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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