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89-3302-9986

0660-3326146

您所在的位置: 汕尾市刑辩律师 >法律常识

律师介绍

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电话号码:0660-3326146

手机号码:18933029986

邮箱地址:1204383989@qq.com

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更改?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事件也很多。很多时候双方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生异议而导致矛盾,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更改?哪些人可以提出复核?汕尾知名律师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更改?

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只有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更改。

二、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改的途径是什么?

1、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警部门对该次交通事故重新作出认定

虽然交通事故中有交警部门对各方责任情况的认定,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事实证据,因而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但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部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所谓复核,就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责任划分不服,请求作出该事故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对该次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通过诉讼,要求受诉法院变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可以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提出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变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

受诉法院认为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不准确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具体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在实质上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进行更改。

三、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时效是多久?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讲到这里,我们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更改也心中有数了。当事人对交通事情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通过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投诉的方式,主张自己的要求。目前采用最多的应该是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表现最初认定有误,以复核结果为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shanwei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18933029986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