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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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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区别是什么

  指定辩护就是法院对那些没有自行辩护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原告等,为了让其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而进行的一个法律行为,让有法律知识经验的委托代理人为其进行合法的辩护,下面我们来看看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人

  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的条件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4)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5)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三、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区别

   指定辩护就是指派辩护,是一个意思的不同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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