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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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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如何减轻交通肇事罪处罚?

  摘要: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肇事车主不应该逃离现场,而应自动投案自首积极为受害者作出赔偿,这样是会减轻交通肇事罪的量刑的。今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

  (一)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也应当存在自首情节:

  1、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这是一般原则;而总则中并没有对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因此,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应当不受犯罪性质(种类)的限制。

  2、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而公路交通规则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的不能排斥适用法律效力高的,这也是法律适用的一项原则。因此,不能用交通管理法规的某些规定,作为否定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的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严格依法处理交通道路肇事案件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对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完全正确的。

  (二)在交通肇事犯具有自首的情节的量刑方面应当法定情节区别判决:

  1、在“不逃逸且无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犯罪状态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交待自己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则成立自首,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之内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免于处罚;

  2、在“不逃逸但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犯罪状态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交待自己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则可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之内从轻、减轻处罚;

  3、如果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在逃逸后又能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则可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之内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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