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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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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非法拘谨谅解书怎么写

  在受到刑法的人,谅解书是很有必要的,一定要写的真诚,让受害人可以原谅。

  非法拘谨谅解书:首先要把整个事情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写明白;然后写明白双方已经相互谅解,以后不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最后当事人签字、按手印,证明人签字、按手印。经过签字盖章的就是属于有效的文书。

  非法拘谨谅解书怎么写

  2013年2月22日,某某与本人产生纠纷,后将本人非法拘禁。XX市公安局某某分局于2014年4月1日将某某刑事拘留,某某后被羁押在某某区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某某的家人非常重视,又积极与我协商民事赔偿事宜,现在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某某的家人按照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已经支付了全部赔偿款人民币陆万元,双方因此事产生的纠纷已经全部解决。 在协商过程中,我了解到某某的家庭情况也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某某的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而某某在看守所也被拘留了二十余天,我和我的家属均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因此,本人对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某某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致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即当事人或受害人从情感上给予了原谅,也表示出当事人或受害者不再追究了态度,对量刑上有一定的减、免除处罚的参考作用。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你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的酌定情节,也就是一种社会的效果,如果对方都对你原谅了,那么法官也就不会再存在什么负担,就可以对你量刑可以非常的轻(在法律规定的浮动之内)。

  XX市公安局某某公安局

  受害者: 年 月 日

  非法拘禁罪的一罪与数罪的情况

  1.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及暴力取证罪的牵连、竞合

  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牵连,通常表现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加害,或者行为人用非法拘禁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因冻饿等原因而死亡、受伤等。对于在非法拘禁中对被害人加害的情况,应当注意,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一方面对于这种情况只应按一重罪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另一方面,要注意其适用的条件:必须是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且“致人伤残、死亡”。这里的“伤残”不包括轻伤,而是指重伤,

  但不限于肢体残废的情形,而是包括各种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情形在内。至于上述后一种情况,即行为人目的即在于故意伤害、故意杀害被害人,只不过其方法采用了非法拘禁而已,自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即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形成牵连犯形态或想象竞合犯形态的情况,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非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拘禁,在此过程中又进行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形,应按刑讯逼供罪或暴力取证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当然,如果行为人在拘禁他人进行刑讯逼供、暴力逼取证言过程中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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